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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ybit 通證管理規則 V1.0
    bybit2023-12-04 13:15: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促進區塊鏈行業健康發展,營造健康的數字資產環境,保護交易者合法權益,並規範平台通證管理,Bybit 團隊制定此《Bybit 通證管理規則》(以下簡稱「規則」)。

    第二條 定義 除非另行明確指出,本規則中的下述詞語具有以下意義:
    (一) Bybit:是指 Bybit 數字資產交易平台。
    (二) 項目方:指負責發行或運營通證的主體,即在 Bybit 上線交易通證的法人、團隊、自然人或實際控制人,或是指在沒有中心化項目方的情況下,願意對去中心化通證項目社群承擔責任的代表等。
    (三) 通證:在 Bybit 平台流通交易的加密數字權益證明,亦稱為「Token」或「項目」。
    (四) ST 警告:ST 全稱「Special Treatment」,中文「特殊處理」,帶有 ST 標籤的交易對意味著存在交易風險。


    第二章 資訊披露
    第三條 資訊披露義務 項目方應及時、如實地披露所有對通證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資訊,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且不具有虛假、誤導或重大遺漏等情形。

    第四條 資訊披露方式 自規則釋出之日起,項目方應在其官方網站上進行定期和臨時披露。資訊披露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技術代碼的更新進展、市場活動、獲得機構投資情況、社群建設情況等。

    第五條 臨時披露 臨時披露是指在發生特殊事件時,項目方應在常規披露的基礎上進行的額外披露。項目方應在此類特殊事件發生時起 24 小時內披露相關情況並書面同步給 Bybit。特殊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核心團隊成員變更或失聯、重大技術事故、產品及技術方向變更、核心團隊涉嫌重大法律風險事件、重大負面新聞或輿論、影響通證價格劇烈波動的因素(含鎖倉通證的解凍、回購)等。臨時披露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基本事實和結果。

    第六條 資訊披露的例外情況 若項目方披露的資訊涉及國家祕密或可能與公共利益衝突,經 Bybit 同意後可不予披露。

    第三章 問詢與調查
    第七條 問詢與回覆 Bybit 有權就項目情況不定期問詢項目方,項目方應積極配合問詢,並在 24 小時內回覆問詢。

    第八條 問詢的形式 Bybit 可以透過以下方式向項目方提出問詢:
    (一) 項目方提供的官方郵箱,
    (二) 項目方提供的電話號碼,
    (三) 項目方提供的即時通訊賬號,如 Telegram。

    第九條 問詢內容 問詢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白皮書或者官網對外承諾的履行情況、核心團隊成員的任職及持有通證的情況、產品及技術進展、影響通證價格劇烈波動的因素(含鎖倉通證的解凍、回購)等。

    第十條 問詢結果處理 Bybit 可根據項目方是否配合問詢、配合的程度和回覆內容等因素,自行判定項目方是否違反本規則,Bybit 可按照規則第四章規定的程式採取相關措施處理違規行為。相關處理結果將透過規則第八條規定的方式或透過 Bybit 公告進行通知。

    第十一條 常規審查 Bybit 有權對項目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審查,審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 白皮書承諾的重大內容;
    (二) 技術代碼的安全審查;
    (三) 項目方或者其他主要通證持有人的持倉變動、承諾鎖倉的通證履行情況等其他可能影響通證價格的因素;
    (四) 核心團隊人員變動;
    (五) 其他 Bybit 認為需要審查的內容。

    第十二條 專項調查 Bybit 可根據以下情形啟動專項調查:
    (一)經用戶舉報或新聞媒體揭露,項目方涉嫌第十一條規定情形的,項目方未作出任何回覆或者回復不足以推翻第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二)經常規審查,發現存在重大風險的;
    (三)其他 Bybit 認為需要啟動特殊審查的情形。

    第十三條 現場調查 Bybit 可根據實際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方進行走訪督導和現場調查。項目方應積極配合 Bybit 的現場調查。調查內容可能包括但不限於:白皮書或者官網對外承諾的履行情況、核心團隊成員的任職及持有通證的情況、產品及技術進展、影響通證價格劇烈波動的因素(含鎖倉通證的解凍、回購)等。如項目方拒絕、故意阻撓或以其他方式不配合 Bybit 的調查,Bybit 可依據本規則對項目方採取相關措施。

    第十四條 項目方的配合義務 項目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Bybit 的定期審查和專項審查。同時,對於用戶舉報的事項、新聞媒體的質疑、有管轄權的監管機關的風險提示等,項目方應積極迴應或進行整改。對於不配合的項目方,Bybit 可以根據本規則的規定進行處理。相關處理結果將透過規則第八條規定的方式或透過 Bybit 公告進行通知。

    第四章 違規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ST」處理辦法 Bybit 有權根據違規情節輕重對通證實施「ST」警示處理,在相關交易對上顯示「ST」標記,向用戶提示交易風險。

    1.「ST」觸發條件 項目或項目方違規情節符合以下其一,則啟動「ST」程式:
    (一) 項目方未對項目資訊進行更新或披露的,包括但不限於:項目方官網、白皮書、以及第五條中所述臨時資訊披露事項;
    (二) 項目方的通證所有交易對連續三十日平均日交易額均低於 3 萬 USDT 或其他等值通證的;
    (三) 項目流動性差:連續 3 日價差超過 2%;Taker 單邊低於 30 檔;10% 買賣盤深度單邊低於 1 萬 USDT 或其他等值通證的;或者項目有插針行為的(同時間價格偏離市場價格 10% 及以上);
    (四) Bybit 透過問詢、常規審查、專項審查、實地調查等方式,經綜合評判認為需要標註「ST」的;
    (五) 被 Bybit 認定為嚴重違規的其他情形。

    2.「ST」取消條件 如果該項目團隊已採取適當的整改,並且項目團隊或代幣已被審查為不再滿足任何觸發事件,Bybit 有權根據具體情況取消「ST」的處理。

    3.「ST」規則術語 本規則中的下述詞語具有以下意義。
    (一)價差超過 2%:每 10S 採集並計算一下盤口價差,一天採集 8640 次,若價差低於 2% 的合格率低於 70% 則定義為當天價差超過 2%;
    (二)單邊 Taker 低於 30 檔:每 10S 採集並計算一下買盤或賣盤的檔位,一天採集 8640 次,若買單或者賣單 Taker 檔位超過 30 檔的比例低於 90%,則定義為當天 Taker 單邊低於 30 檔;連續 3 日單邊 Taker 低於 30 檔則定義為不合格;
    (三)10% 買賣盤單邊深度低於 1 萬 USDT 或其他等值通證:每 10S 採集並計算買賣盤 10% 深度,單日採集 8640 次,若買盤 10% 深度或者賣盤 10% 深度高於 1 萬 USDT 的合格率低於 90%,則定義為 10% 買賣盤單邊深度低於 1 萬;
    (四)插針:獲取 Bybit 中間價和外部交易所指數價格,若(Bybit 中間價 - 外部交易所指數價格)/ 外部交易所指數價格 ≥ 10% 則定義為插針。

    第十六條 隱藏交易對、停止交易和通證下架的處理
    Bybit 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對出現以下情形的通證實施隱藏交易對或停止交易的處理。
    (一) 被實施 ST 警示之日起三十日(自然日)內未被取消的;
    (二)該通證的所有交易對連續三十日平均日交易額均低於 3 萬 USDT 或其他等值通證的;
    (三)項目方主要團隊成員存在重大欺詐、詐騙等情形的,包括但不限於:將募集的通證挪作他用、項目開發團隊下落不明、嚴重隱瞞真相或虛構事實等;
    (四)未經社群同意,項目開發團隊解散或核心團隊成員辭職,導致無法繼續開發;
    (五)項目流動性極差:連續 3 日價差超過 5%;Taker 單邊低於 10 檔;10% 買賣盤深度單邊低於 5 千 USDT 或其他等值通證的;或者項目有插針行為的(同時間價格偏離市場價格 20% 及以上);
    (六)項目方涉嫌進行擾亂或可疑的交易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所謂的「拉高拋售」行為;
    (七)項目方涉及重大負面輿論、不當營銷或可能涉及傳銷或明顯虛假營銷的傳播;
    (八)項目方參與任何非法活動,或任何 Bybit 可能認為有明顯爭議的活動;
    (九)項目或項目方無法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
    (十)有臨針項目方的任何法律程式或訴訟(無論民事、刑事或行政、正式或非正式,或直接或間接);
    (十一)項目方未履行白皮書或其他形式的承諾而解鎖通證;
    (十二)項目實際進展嚴重滯後於白皮書的發展規劃;
    (十三)項目主網切換時出現安全隱患並在 30 日內無法修復解決;
    (十四)智能合約代碼存在溢位、增發等安全漏洞並在 30 日內無法修復解決;
    (十五)項目存在其他風險隱患如駭客盜幣、隱瞞增發、雙花攻擊等;
    (十六)項目方因主網或合約安全問題,導致 Bybit 和用戶重大資損,且項目方拒不配合不進行賠償的;
    (十七)項目屬於匿名交易通證,不支援離線簽名、或節點原始碼不開源的;
    (十八)項目或項目方涉及重大監管風險,包括但不限於,項目通證在某個司法管轄區構成「證券」屬性,而 Bybit 無法阻止該司法管轄區的用戶持有或交易該通證;
    (十九)被 Bybit 判定為高風險的其他足以隱藏、下架交易對的情形。

    項目方的通證被隱藏交易後,Bybit 停止該通證的充值業務,但不影響用戶對該通證的持有;用戶仍然可以透過搜尋找到被隱藏的通證代碼,但該通證的交易對不會在交易區及漲幅榜中展示。

    隱藏交易對的處理決定不可撤銷,項目方申請恢復上線交易的,必須按照 Bybit 的通證上線流程要求,重新申請通證上線交易。是否符合上線交易的要求,由 Bybit 進行判定。

    第十七條 清算 通證進入隱藏交易狀態後,Bybit 視情況決定該通證是否進入清算流程, Bybit 主導對平台內資產進行清算。被停止交易的通證,從停止交易之日起啟動清算流程。

    第十八條 終止交易 一旦清算程式完成,被清算通證的交易將被終止,該通證將被下架。終止交易將透過規則第八條規定的方式或透過 Bybit 公告進行通知。

    第十九條 責任的承擔 因違反本規則而給 Bybit、用戶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由項目方承擔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Bybit 此前公佈的規則與本規則不一致的,以本規則為準。

    第二十一條 若本規則的英文版本與外語版本之間存在任何差異,以英文版本為準。

    第二十二條 Bybit 對本規則有修訂權和最終解釋權。

    第二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Bybit
    2022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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